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目前共有四席委員,其中1人為召集人,且至少1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審計委員會職責
-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常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報酬及其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財務報告。
-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公司財務報表的審核。
- 評估簽證會計師的適任性和獨立性。
- 考核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 確保公司遵守相關法令和規章。
- 管控公司現存或潛在風險。
薪酬委員會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本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薪資報酬委員會工作重點:
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於111年8月2日董事會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共計六人,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請參閱本公司組織架構);成員蘇源茂董事、杜書全和陳廣中獨立董事在半導體和電子產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魏寶生獨立董事和徐善可獨立董事擁有金融和經濟領域的專業知識。陳良基董事曾在政府擔任科技部長職務,同時在大學任職,可為公司提供科技和研究方面的專業支援。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2次,得視需要隨時調整之,並於每年第4季定期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112年度於10/19召開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於10/31董事會中報告。
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在111年8月2日通過風險管理委員會的組織規程,確立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綜合管理風險,制定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以確保有效控制和管理公司的風險。設定風險管理標準,評估各種風險類型,同時關注整體風險管理、評估和調整。執行董事會的風險管理決策,監督整體風險管理機制,確保政策執行符合董事會的指導方針。協助並監督內部風險管理活動,促進組織內部互動和溝通,以確保風險管理在整個公司中協調並有效執行,以應對各種風險,確保風險得以有效管理,從而保護公司價值。遵守董事會批准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並根據實際需求和環境變化不斷調整,公司能夠更堅固和持久地應對風險挑戰,實現企業的永續發展。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風險管理程序如下:
風險管理程序:
風險管理委員會專注於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每年定期進行風險辨識、分析、評估、因應與監控,並進行風險報告和揭露,以確保公司能夠適應各種內外部風險。
- 風險辨識:每年全面評估策略、營運、財務、科技和環境等領域的各種風險。
- 風險分析:對辨識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分析風險事件的發生機率和嚴重程度,並區分可量化和難以量化的風險。
- 風險評估:根據風險分析結果和風險胃納,優先排序風險,作為後續應對措施的參考。
- 風險因應與監控:針對優先處理的風險,選擇適當的應對策略,並建立相應的計劃,以有效管理風險。
- 風險報告與揭露: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情況。
委員會成員
姓 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風險管理委員會 |
蘇源茂 (董事長) | V (主席) | ||
陳良基 (董事) | V | ||
魏寶生 (獨立董事) | V (主席) | V | V |
杜書全 (獨立董事) | V | V (主席) | V |
徐善可 (獨立董事) | V | V | V |
陳廣中 (獨立董事) | V | V | V |
審計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每半年定期溝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