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與政策聲明
承諾與政策聲明
永續發展承諾
新唐承諾以 「公平、公正、公義」原則對待所有利害關係人,維持良好的溝通,遵守國際及政府相關法令規定,以「永續經營」為目標,以「創新改善」為手段,來達成「安心、放心、同理心」的企業社會責任願景。
永續發展政策聲明
一、遵守相關之政府法令與國際規範
二、廉潔經營,禁止賄賂、貪瀆、敲詐勒索及挪用公款行爲。
三、不提供或接受不當利益,避免利益衝突。
四、重視公司治理,依法令規定公開公司資訊,不作虛偽表示。
五、遵守誠信原則,公平交易,不進行誇大不實的廣告行銷。
六、提供安全衛生健康的工作環境。
七、落實「海關與業者合作反恐守則」(C-TPAT) 於日常營運作業。
八、遵循國際認可之勞工人權,不僱用未滿15歲之人員及非自願員工 (包含強迫、抵押、抵債、契約束縛、受奴役及人口販賣) 。
九、保障員工享有平等權益,無差別待遇
十、禁止對員工 (含潛在員工) 騷擾、非法歧視、脅迫及不人道待遇。
十一、重視環保生態,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國際禁用物質。
十二、確實遵守相關環境保護政策及法令。
十三、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保護與我們有業務往來者的個人資料。
十四、要求供應商遵守相關法令並重視企業社會責任
十五、不使用「衝突礦產」(該礦產來源為「剝削勞工」國家) 並要求供應商也同樣遵守。
智慧財產管理計劃及執行情形